一、缴费参数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
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
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914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一)缴费基数选择及缴费周期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下限标准3632至上限标准18159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月、季、年申报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因疫情等原因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在我省2021年度月缴费上、下限标准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月、季、年自愿申报缴纳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当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当年及以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以上方法缴纳2021或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缴费截至日期延长至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