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领取条件是什么?下面同小编来看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我国法定的基本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待遇计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中央省市县基础养老金+年限基础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有关补贴总额+利息)÷139
相关问题
1、如果现在不缴费,年满60周岁后,是否可以只领取基础养老金?
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我国法定的基本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地实施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距法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当地方案实施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距法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已超过60周岁,但因欠费未能60周岁次月按时领取居民养老待遇,现已进行补缴,居民养老金是否可以从60周岁次月开始补发?
养老金从补缴的次月开始发放。所以居民尽量每年都要按时缴费、不断保。
3.参保居民可以同时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吗?
不可以。参保居民不得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同时领取的,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有关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追回,只保留职工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