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的计算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如下: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退休人员养老工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指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也称为养老金计发基数),这一数据由相关部门统计并公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实际缴费指数和视同缴费指数按照各自缴费年限加权平均值。缴费指数等于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的社平工资,对应着60%~300%的缴费档次,一般在0.6~3之间。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则是指个人在实行养老保险体系前,按照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其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百分之一点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减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