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人社部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自2005年开始,人社部、财政部每年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增长,对养老金进行适时调整。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从历史涨幅来看,此次4.5%的涨幅创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涨幅均在9%以上,从2016年开始,养老金涨幅开始下降。2016年涨幅为6.5%左右,2017年涨幅为5.5%左右,2018—2020年涨幅均为5%,
针对养老金发放问题,在1月26日人社部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调整办法上,通知提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资金来源方面,通知提出,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同时提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
作为人口大省的湖北省,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养老金上涨,但是涨幅非常有规律,虽然2021年养老金调整文件还未出台,根据近三年数据,基本可以算出2021年养老金涨幅。
退职职工养老保险上涨,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针对大龄人员倾斜调整,一些边远地区还会有额外调整。
一、调整时间
湖北省正式发布养老金调整明细的时间,近三年都是在6月底或7月初。届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搜文件:《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即可。
二、关于调整明细
1、定额调整
近三年没有变化,1995年前退休的每月增加45元,1996-2005年退休的,每月增加40元,2006年以后退休的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没有变化,与基本养老金有关,2018年1.4%,2019年1.5%,2020年1.6%,2021年理论上有可能是1.7%。
3、倾斜调整
也是三年没有变化。针对不同年龄段老人和边远地区人员额外每月增加养老金。
目前湖北属于边远地区的地方包括: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
小结:观察发现,近三年湖北省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就是:基本养老金挂钩有增长,其他无变化
三、养老金增长试算
1、假如叶先生今年72岁,居住地湖北武汉市,2009年普通企业退休,工龄30年,上年度基本养老金3000,2021年假定湖北省养老金定额调整和高龄倾斜政策仍然不变,只是将与基本养老金挂钩增长为1.7%(2018年1.4%,2019年1.5%,2020年1.6%)。以叶先生情况:
算一下每月养老金增长:
那么养老金涨幅:
定额调整:2006年以后退休,定额增加35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有关:30*2=60元;与养老金挂钩有关:3000*1.7%=51元
高龄调整:70-80岁每月增加40元
总共每个月增加:35+60+51+40=186元,一年可以增加186*12=2232元
如果养老金增长每年保持原有趋势,对于个人而言,只有缴费期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随着年龄增大,养老金变化才会比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