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21如何调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出台了吗2021年?
2021年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本人2019年12月养老金水平,增加0.79%,2019年增加的标准是0.76%,今年提高了0.03%。即便如此,在全国也属于最低,最难看的数字了。
二、定额调整
所有列入今年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0元。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五类特殊退休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
1、向老革命倾斜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职工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龄老人倾斜
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年龄分两档,额外增加养老。其中,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执行兜底政策。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