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湖南领取职工养老金的人数,根据湖南公布的数据,2020年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为502万,在60岁以上人口当中,占比不到40%。而领取居民养老金的人数为981万,人均养老金也就是130元左右。
为什么要说这两个数据,因为对于领取职工养老金的人员,在其去世后,家属是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而参与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一般也就只有丧葬费,而且金额比较低。
根据今年9月份人社部等部门公布的相关方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目前丧葬费和抚恤金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现了统一标准,也就是跟当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的。
而在此之前,湖南对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跟其他地方不一样,根据湖南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方案,丧葬补助金方面,按照退休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
而抚恤金方面,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来算,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注意,如果正常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后却未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发。
根据湖南人社部门公布的数据,2020年湖南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为2464元,这个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内。
那么湖南的退休人员去世后,按照老方案,家属可以获得的丧葬费,人均标准应该可以达到2464*4=9856元,也是比较高的了。抚恤金方面,最多可以获得的金额就是2464*20=49280元。
现在随着新标准的实施,湖南也不再执行上述标准,需要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
在丧葬费上面,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
那么我们看湖南20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根据数据显示,湖南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对应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就是3475元,那么拿到的丧葬费就是3475*2=6950元,跟以前的9856元相比,要少差不多300元。
再来看看湖南的抚恤金标准这块,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假如湖南的一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8年,领取了2年养老金后去世了,那么家属可以获得(24-2-2)=20个月的补贴,对应的补贴金额就是3475*22=76450元,跟以前相比,会有明显的增加。主要还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要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此外,湖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在计算上会有区别,一般也会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