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息,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关于参保缴费补贴法规,对参保人员缴费实行梯次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关于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及补缴法规,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中青年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从开展试点之月前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
第二、从开展试点之月前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可以不缴满15年,也可以缴满15年,从本人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三、老年参保人员,选择缴费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选择不缴费的,从申报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
第四、超龄参保人员,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五、老年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缴费,也可以选择不缴费,选择缴费的可在3个缴费档次中选择,分别是40元/月、60元/月、90元/月。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计算,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有关部门按其一次性补交的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
第六、超龄参保人员,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选择补缴费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有关部门补贴。在年满60周岁前已办理参保登记,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视同超龄参保人员。
另外,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经户籍地镇街卫健部门审查确认的参保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员,从年满6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年满70周岁的老年参保人员,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2019年12月31日前,已满65周岁的人员从2020年1月起执行;已满70周岁的人员仍按原高龄补贴标准执行。
根据渝人社发〔2021〕2号要求,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25元。
那么按照每年缴费100元,逐年缴费15年,可以享受有关部门补贴30元/年,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约为1950元,预计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139元
按照每年缴费2000元,逐年缴费15年,可以享受有关部门补贴140元/年,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约为32100元,预计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