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细则
7月22日消息
2022年调整多少?对调整幅度4%怎样理解?
2022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4%。
调整幅度4%,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4%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退休地艰苦类区、当前年龄等不同因素,实际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幅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主要方案是: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4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1%调整增加,低于21元的按21元增加。
3.倾斜调整。一是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二是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举例:
某位退休人员今年72岁,缴费年限是32年,退休地为西宁市城西区(艰苦类别为二类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900元。按照我省今年调整方案,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44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64元(32×2=64)+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42.9元(3900×1.1%=42.9)+艰苦类区倾斜调整10元+高龄倾斜调整20元,共计调整18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