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2022新版定额每月增加多少钱?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我省4%的调整比例,是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并不是每一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在2021年的基础上增长4%。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方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方法,再按以下方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
(2)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
(3)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入伍人员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入伍人员转干部,继续按照我国有关法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入伍人员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法定认定。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收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要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规则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被采取留置方法、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我国和省确定核定数据为准,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变革前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时核定的工作年限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保部门已确认记载的为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实际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落行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由原单位暂行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