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地区养老金已经公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老年人口数量也在迅速增长。为了保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我国每年都会对养老金进行调整。而今年的调整幅度更是备受关注,因为这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新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调整、高龄倾斜调整以及工龄挂钩调整。这些内容的调整都在试图找到最能满足广大老年人需求的方案。接下来随着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3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细则内容。
2023年黑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依据
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案,并实现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案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2023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自此东北三省均已经了2023的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下面小编带着大家看看位于我国最北面的黑龙江省份今年如何为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定额增加额下降,挂钩调整占比提高
黑龙江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分成五大项目,分别是定额增加额、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高龄倾斜增加额和边远艰苦地区增加额,我们一项一项来看。
1.定额增加额
2022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中的定额增加额为30元,今年的涨幅标准有所下降,每人每月增加28元。
2.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
全国各地的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分成两类,一是不分累计缴费年限,全部上调相同的金额;二是根据年限长短制定不同的工龄单价标准。
黑龙江采取了第一种,2023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要求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3元,与2022年的标准相同。
3.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这部分增加额与退休人员调整前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有关,2022年黑龙江的挂钩调整比例为1.12%,今年有所提高,为1.13%。
虽然只涨了0.01%但大家要知道今年整体的调整比例为3.8%,相比于去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能微涨已经很不错了。
4.高龄倾斜增加额
针对年龄达到一定标准的退休人员各地均予以照顾,有额外的增幅方案,黑龙江也不例外。2023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中的高龄倾斜增加额标准为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每月增加40元。
5.边远艰苦地区增加额
黑龙江地处我国北方,与俄罗斯接壤,气候条件较为严苛,方案上给予部分地区的退休人员额外的养老金增加额。具体而言凡是符合一类地区的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及以上地区每月增加15元。
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幅计算案例
先总结一下黑龙江2023年的养老金调整细则。
(1)定额增加额:每人每月增加28元;
(2)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一年缴费年限加1.3元;
(3)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以2022年12月养老金为基础增长1.13%;
(4)高龄倾斜增加额:70至79岁加30元,80岁及以上加40元;
(5)边远艰苦地区增加额:一至三类地区分别增加5元、10元和15元。
计算案例:假设黑龙江退休人员李大爷2022年12月领取3000元养老金,出生于1954年,累计缴费年限为30年,今年的养老金增加额度计算如下。
(1)定额增加额:增加28元;
(2)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30*1.3=39元;
(3)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3000*1.13%=33.9元;
(4)高龄倾斜增加额:未满70岁,无法获得;
(5)边远艰苦地区增加额:不属于边远艰苦地区,无法获得。
李大爷2023年每个月能够增加的养老金=28+39+33.9=100.9元,增幅比例在3.4%左右,调整后每月能够领取3100.9元的养老金。
如果李大爷出生于1952年便年满70周岁,每个月再加30元的高龄倾斜增加额,今年能够上涨130.9元,增幅比例为4.4%,调整后每月领取3130.9元的养老金。
黑龙江2023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将更多的资源放在了挂钩调整上,符合人社部的精神,与此同时,年龄较高的退休人员获得的高龄倾斜增加额是比较高的,达到70岁后每月的养老金增幅会有比较大的增加。
2023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大致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养老金上涨额度。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黑龙江退休人员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完成退休手续;
2、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需至少缴费满15年(包括过渡期内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前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若出现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或者重复参保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黑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养老金方案计算”最新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