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消息会统一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公布,据社保网小编了解,养老金调整工作即将在7月底完成,目前上海市将会给企业退休职工直接补发到位,养老金调整已经进入热门时间段——截止今天已经有很多省份公布了自己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天津市地区也不例外,天津市养老金上调2023最新方案也已经公布了。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天津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最新消息。
Ⅰ、2023年天津市养老金调整内容(调整方式及作用)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
养老金调整方式主要有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配额调整对确保公平统一具有重要作用。对所有参保人员实行同等增幅,确保待遇的一致性。联动调整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工龄确定调整幅度,可以调动人们积极缴费的积极性,奖励工龄较长的人员。
该方法更能体现个人的贡献和奉献精神,提供公平的奖励机制。此外,倾斜调整作为一种补充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具有针对特定群体量身定制的灵活性,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这种调整方式可以更加精准地照顾到一些特殊群体的权益,保证养老金方案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总体来看,多种养老金调整方式相辅相成,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充分兼顾不同群体的特殊情况和需求。
Ⅱ、2023年天津市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根据天津市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消息,现将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5元;企业和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2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15%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方案前述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养老金发放的计算标准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乘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Ⅲ、2023年天津市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大致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养老金上涨额度。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IV、天津市退休人员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完成退休手续;
2、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需至少缴费满15年(包括过渡期内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前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若出现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或者重复参保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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