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新方案今年哪些人养老金涨的比较多?具体如何计算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一、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和时间
调整范围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事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法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是从2023年1月1日起。
二、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主要内容
我省今年调整的方案内容与人社部、财部的要求完全一致,坚持“并轨”原则,实现企业和机事单位调整方法完全统一,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方法。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2.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事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5%调整增加,低于29元的按29元增加。
3.倾斜调整。一是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二是对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此外,对企业退休入伍转干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今年我省企业和机事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完全并轨体现了方案的公平性,调整方法在兼顾公平的同时,通过适当提高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使缴费长、缴费多的退休人员相对多地增加待遇,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
对于本次的调整后补发时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退休人员可以在7月底到相关的金融机构查询,或者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