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的概念是什么?
个人养老金是指有关部门方案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方案。这是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和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构成了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如何确定的?
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相关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比如北京市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24年7月起,北京市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广东省的企业职工: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月,下限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其中广州市、省直单位为5500元/月,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4767元/月,其他地区为4492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数
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法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具体缴纳比例和基数由当地社保法规法定。
宿迁养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2025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退休当年所在城市或地区上一年度所有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工资指数是个人历年缴费基数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数;缴费年限是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其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个人及其单位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加上利息。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50岁退休为195个月等。对于提前退休的情况,计发月数会相应增加。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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