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重算补发是指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在养老金计发基数、方案等参数发生变化后,对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的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补发之前少发的养老金差额部分。
再来看看,2025年宜宾养老金重算补发在即,这几类退休人员或将获重算补发
据新社通app显示,宜宾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21元/月。与去年相比,上涨了242元,涨幅为3%。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宜宾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提高意味着他们的养老金待遇将会有所增加。具体增加的金额取决于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以及具体的养老金计算公式。
养老金重算补发针对哪些人?
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退休的人员:
在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前就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于当时无法采用最新的计发基数进行计算,因此也可能在基数公布后获得养老金的重算补发。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职工:
这部分人员在退休时,由于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尚未公布,因此他们的养老金会先按照旧基数进行预发。待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社保部门会对其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并补发差额部分。这包括在职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法规缴费满一定年限的个人。
养老金计算标准调整受影响的人员:
当对养老金计算标准进行调整时,可能会导致部分已经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计算不准确。为了保险这部分人员的权益,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养老金重算,并补发差额部分。
部分早期退休人员:
在过去的养老金核算中,由于采用的是旧标准,导致部分退休人员到手的养老金少发了。方案调整后,这些早早退休的人员也能按照全新的、更合理的标准补齐以往的差额。
提前退休人员:
某些退休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退休,其养老金可能会按照提前退休的法规进行计算。然而,如果后续相关方案发生变化,导致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标准发生改变,这些人员也可能有资格享受养老金重算补发。
宜宾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会安排重新核算养老金,并进行差额补发,少数地区可能会延迟到次年才补发到位。
养老金有多少补发呢?举个例子
如果您是2024年2月宜宾退休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缴费年限为24年,4月重算补发,补发2-3月共2个月差额,据新社通app计算器显示:
原基础养老金=8079×(1+0.6)÷2×24×1%=1551.17元
新基础养老金=8321×(1+0.6)÷2×24×1%=1598元
补发差额=(1598-1551.17)=46.83元/月×补发2个月=93.66元
综上,这个例子基础养老金一共能补发93.66元。
各地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不同,个人情况也因人而已,重算补发金额也各人不同,但能确定的是,养老金计发基数肯定上调,调整金额接下来几个月会陆续补发到位!
养老金重新核算补发,以下几类人不能参加?
服刑中的退休人员:
服刑中的退休人员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其养老金待遇会受到影响。在服刑期间,他们的养老金会被暂停发放,自然也无法享受养老金的重算补发。服刑期满后,可根据相关法规恢复领取养老金,但服刑期间的养老金补发是不予支持的。
不符合时间条件的退休人员
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这些人在2023年底前已经完成了养老金的核定和发放,其养老金已经按照当时的方案和标准确定,因此不会因2024年的养老金重算补发方案而受益。
去世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是为了保险退休人员的生活,一旦退休人员去世,养老金发放也会随之停止,因此也无法享受重算补发福利。
未参保或法规差异人员
未参保或未缴满年限的老人:部分老人因未参保或缴费年限不足,无缘养老金重算补发。这凸显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导向,旨在促进积极参保,确保养老金法规稳健运行,惠及更多民众。
去世的退休人员:
一旦退休人员去世,养老金发放也会随之停止,因此无法享受重算补发福利。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退休人员: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意味着该人员的养老金管理和发放已经转移到其他地区或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再参与原地区的养老金重算补发方案,因为不同地区的养老金方案和计发标准可能不同,转出后需要按照新的地区方案执行。
未参保或未缴满年限的老人:
部分老人因未参保或缴费年限不足,也无法享受养老金重算补发。
养老金重算补发时间节点:
养老金重算补发的时间一般从7月份开始,部分省市可能会延迟到8月份或9月份,也有部分地区选择在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补发。
补发的时间是从退休老人养老金发放的当月开始计算,而非全部从1月份开始。例如,如果一位老人从6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补发的时间可能是从6月到补发当月的差额。
养老金重算补发时间节点:
养老金重算补发的时间一般从7月份开始,部分省市可能会延迟到8月份或9月份,也有部分地区选择在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补发。
补发的时间是从退休老人养老金发放的当月开始计算,而非全部从1月份开始。例如,如果一位老人从6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补发的时间可能是从6月到补发当月的差额。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