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这一公式考虑了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个人缴费工资水平以及缴费年限,体现了养老金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东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