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发基数,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基础数值。它不仅与个人的工资基数紧密相关,还反映了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养老保险方案中的要素之一。
养老金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其中退休计发基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将教您如何根据退休计发基数计算自己的养老金待遇。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天津退休计发基数的具体内容。

天津2024退休计发基数标准
据新社通app显示,天津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已经确定为9232元/月。这一基数用于核算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与去年相比,天津去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了216元,涨幅为2.4%。
据新社通app显示,2024年上海位列第一位,养老金计发基数达到12307.00元,增长率为1.02%;北京排名第二,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1883.00元,增长率为3.11%;西藏排名第三,养老金计发基数11546.00元,增长率为7.00%。排名前10的还有:广东(9307.00元,3.09%)、天津(9232.00元,2.40%)、青海(8878.00元,3.34%)、江苏(8785.00元,2.00%)、湖北(8613.00元,0.96%)、新疆(8332.00元,9.27%)、四川(8321.00元,3.00%)。
养老金重算补发,补发金额该如何计算?
养老金的重算补发主要涉及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以下是对这三部分养老金重算补发计算公式的详细介绍:
基础养老金的补发差额计算公式为:
补发差额=补发月数×(新养老金计算基数-旧养老金计算基数)×(1+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新养老金计算基数”指的是重新核算时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旧养老金计算基数”则是之前预发养老金时使用的基数,“补发月数”是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至重算补发时的月份数,“平均缴费指数”是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重算补发计算公式(部分地区适用)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本省养老金计发基数×(1+平均缴费指数)÷2×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系数。过渡性养老金的补发同样基于新的计发基数进行,适用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
过渡性养老金每月补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差额×补发月数(这里的“过渡性养老金差额”是指按新基数和旧基数计算出的过渡性养老金之间的差额)。
天津2025年退休,退休金计发基数是不是还按2024年算?
2025年1月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一般按2025年的标准计算,而非2024年。
根据相关法规:
计发基数通常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因此,2025年退休的人员,其计发基数将依据2024年的相关数据来确定,但这一数据会在2025年公布并作为当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依据。
以黑龙江省为例,该省已经率先公布了202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黑龙江省2025年企业退休职工的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单位的月平均工资为7570元,这一数据将作为2025年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基数。相比之下,黑龙江省2024年的计发基数为7010元,2025年较上年增加了560元,同比增长8%。
这意味着,如果在黑龙江省,2025年1月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将按照7570元这一新的计发基数来计算,而不是按照2024年的7010元来计算。因此,养老金的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此外,其他省份也会陆续公布2025年的计发基数,并据此为当年退休人员重新核定养老金。对于在2025年1月或之后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将按照新公布的计发基数来计算。
新退休人员,也就是本年度退休的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核定补发养老金?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本年度办理退休,并且已在领取养老金;
2、在本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已办理退休手续。
也就是说,当年退休的,若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未公布,先按上年度的计发基数预发养老金,待本年度计发基数公布后,人社局则重新核定养老金金额,并进行养老金差额补发。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