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相关通知,珠海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标准0.5%至2021年4月30日到期。从5月1日开始,参保职工统合账户与医保单位合并缴费比例由5.5%恢复到6%,参保职工单体建设和统筹医保单位缴费比例由2%恢复到2.5%。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本市领取1-4级伤残津贴的人员参照执行。
据统计,近年来,珠海市多次降低基本上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到2020年底,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26.4亿元。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标准降低0.5个百分点,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轻用人单位负担8亿元,2015年10月,珠海市将生育保险费率由0.7%下调至0.5%;2018年1月开始,参保职工医保统合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降低0.5个百分点,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珠海市将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标准0.5个百分点;2020年12月底,职工单位缴费标准降低0.5%的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底;2020年2月至6月,实施疫情前夕企业医保单位费率减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