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标准
参保人员出现以下4种情形,可享受给付:
住院治疗;
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门诊大病治疗;
家庭病床治疗。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给付保障金。
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给付额为10万元。
给付方式
①保障金无需申请,市职保会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直接汇入被保障人的本市养老金银行帐户。
②以下4种情形仍需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保障的给付申请:
养老金通过黄山信用社或邮政汇款发放;
外地零星医疗费收据;
家庭病床的医疗费收据;
医保减负的医疗费收据和精神病的医疗费收据。
参保途径
●已建会的参保单位可根据用户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参保,无需到窗口办理。(贷记凭证、网银汇款不能视作自动续保,必须通过“申工通”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未建会无用户名的参保单位需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注册后即可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