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报销方法: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项目?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医保的报销方法:
如果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则直接携带诊疗单、住院记录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报销,由其直接结算;对于如果应由个人支付的,则不能报销,由个人以现金支付等方式来支付。
医保报销范围——医保药品目录
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目录里的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法定比例报销;乙类目录里的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法定比例报销。
如:减肥药、解酒药、治疗不孕不育等药品不能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诊疗项目目录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如: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美容项目、整容项目等不能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如:急救车、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不能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报销规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这些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噢!
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条件参照以下,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1、统筹区医疗机构因急诊未刷社保卡结算而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
2、临时外出期间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
3、统筹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学、工作或居住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
4、办理转外就医备案的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转外地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