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比例新介绍出炉,2025年农民看病报销方案更加贴心。本文将为你介绍这些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好处,让你在就医过程中更加感受到方案的温暖。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详情。
2025年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可达60%至90%,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通常为40%。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通常为20%至30%。
特殊法规:
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如县级医院报销65%,则异地报销比例为52%(具体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分段补偿:如5001至10000元部分报销65%,10001至18000元部分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
二、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部分法规,单次药费限10元,年度限额10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部分法规,检查/手术费限50元,药费限100元。
二级医院:报销30%。
三级医院:报销20%。
另外,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可达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门诊慢特病
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最多可选3种病种,每增加1种限额增加3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住院费用补助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特定疾病补助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综上所述,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涉及多个方面和多个层级,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方案,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福州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方案。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1、报销范围: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具体来说,报销范围涵盖:
普通门诊费用:包括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慢性病门诊费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癌症、尿毒症等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适当提高,部分地区不设起付线。
住院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费、检查费等,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不过,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法规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计划生育方案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方案的医疗费用。
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工伤等。
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规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2、报销标准: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8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也有说法认为报销比例为25%,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7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三级医院:报销20%~5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级医院:报销30%~6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另外,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方案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70%。实行分段补偿,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方案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80%。实行分段补偿,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方案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65%~90%,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也有说法认为不实行分段补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为70%。
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报销比例:一般情况为50%~70%,特殊病种报销比例适当提高,部分地区不设起付线。
此外,新农合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封顶线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门诊每年500元~1000元,住院每年10万元~20万元,大病保险每年30万元~50万元。
3、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法规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计划生育方案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方案的医疗费用。
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工伤等。
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规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请注意,上述报销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方案调整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