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农合报销比例全面升级,为农民看病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险。本文将为你介绍这些升级带来的实惠和改变,让你在就医过程中更加安心无忧。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详情。
202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因医疗服务类型、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2026年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大致情况:
一、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
镇卫生院:报销40%。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单次药费、检查/手术费及年度报销限额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门诊慢特病:
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
最多可选3种病种,每增加1种限额增加300元。
二、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通常包括多种重大疾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如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一定金额(如25万元)。对于特定的大病病种(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可能力争达到70%。
三、?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90%。
?异地就医?: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报销80%(如县级65%则异地报52%);未转诊或探亲务工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需要注意,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方案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医保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主要遵循以下流程:
1、准备报销材料:
住院报销:需要提供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门诊报销:通常需要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要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以及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部分地区如《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也需准备。
意外伤害报销: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
2、提交报销申请:
门诊报销流程:
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参保患者凭本人医疗卡、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
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一般为40%~70%,部分地区如上海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可达70%。每次就诊的检查费、手术费及处方药费也有限额。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一般按60%~80%的比例报销,部分地区如上海可达8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有一定法规,如10元或50元等。
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在市外或其他非直接刷卡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收集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等材料。
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其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再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流程:
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参保患者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账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乡镇卫生院一般为80%~90%,一级医院为70%~90%,二级医院为60%~80%,三级医院为50%~70%。
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区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流程:
申请流程:
参保患者需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
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3、审核与结算:
审核材料:受理机构会对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保提交材料齐全、真实。
报销支付: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会按照法规比例和限额,结算报销金额,并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医疗机构。
4、缴费基数: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
及时缴费:确保每年按时缴纳新农合费用,以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报销的时限:住院费用报销通常需要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办理,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
保留原始发票:报销时需提供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因此务必妥善保管。
综上所述,新农合报销方式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特殊病种门诊报销以及意外伤害住院报销。在报销过程中,参保人员需遵循相关法规和流程,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同时,也需要了解当地的报销方案和限额法规。
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1、报销范围:
门诊费用:
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包括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费用、手术费、药费等,可按比例报销。但需注意,有些法规中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法规比例报销。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一定比例(如10%),剩余部分再按法规比例报销。
住院费用:
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了多种大病,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等,对这些病种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通常为70%左右(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费、检查费等,符合报销范围的,可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不予报销的范围:
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法规就医、自购药品等产生的费用。
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等非疾病治疗类费用。
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如工伤等。
计划生育方案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方案的医疗费用。
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规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等。
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报销标准:
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大致的报销标准: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一定金额(如40000元)。
3、注意事项:
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
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结算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参合人员要于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请注意,上述报销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方案调整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