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医保不能提现了吗?
从2022年9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内的资金不可以自由支取,也就是说,职工不能再从个人医保账户内提现,该部分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如果是在9月1日前已经划入到了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职工今后还是可以随时取现使用。
另外,职工医保还有以下变化:
【1】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不再设置封顶线: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账户
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维持不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
【3】推进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和北京市内的参保费用。
【4】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下降
职工大病起付标准下降至30404元,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总的来说,医保报销范围扩大了,职工只要在北京市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就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