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报销
1、办理材料
发票、门急诊清单(均需加盖医院章,两者金额一致)、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并提供申请人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
注:申请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需提交生育服务登记表。
2、特殊情形
(1)未成年人非本人银行账号的,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或户口本)。
(2)甲类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重性精神疾病、苯丙酮尿症、门诊危重病抢救、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认定前确诊后的费用可报销,报销时请提供确诊病历资料,如病理报告、出院小结等。
3、提示
(1)已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对象,在医院就诊相关疾病时务必告知医生已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方可享受相应待遇。有多个门诊特殊病种的,发票、清单应按病种分开开具,否则影响报销。
(2)体检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报销。
4、事项类型
该事项为即办件,材料齐全窗口即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