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肥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钱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标准表,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的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合肥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一、门诊:
参保人员发生范围内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结账时凭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按下列要求支付:
在职职工在本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40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市(县)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5000元,各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二)通过处方流转平台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外配处购药费用可纳入基金支付,支付比例按55%执行。
(三)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门诊费用、孕产妇门诊产检费用以及健康体检、接种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二、住院:
参保居民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基金按下列要求支付:
本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未经转诊跨县(市)域在三级及以下、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15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传染病、恶性肿瘤以及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
以上就是社保君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