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妥失业、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但缴费年限不满1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就业期间),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返回农村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