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办理有效失业登记,并填写求职意愿。
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从单位离职后应先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求职意愿后,再申领失业保险金。线上线下申领失业保险金,均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经办机构留存并扫描上传至系统存档。
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宣告倒闭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的;
(3)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5)因患病或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6)公司裁员等。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由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的规章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5.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如何申请失业金,申请失业金流程是什么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线上申领:
线上可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随时随地申领,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申领成功后,必须去现场领取吗?不用哦!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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