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普通老百姓“因病返贫”的问题,在医保制度不断改革与完善的背景下,也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了经济支撑。不夸张地说,基本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惠及每家每户,为大家提供更完善的医疗保障。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年底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人口数已经突破13.5亿,除了报销比例逐年提升、医保药品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之外,自2020年起,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已经在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启动。
从试点地区总结的经验来看,预计2021年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将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省市的居民享受更完善的医疗保障。并且,随着互联网+医疗的不断升级与普及,居民就医与报销更加方便与便捷。
不可否认,医保减轻了居民就医时的经济负担,持医保卡到药店买药在城乡居民医保并轨之后也不再是城里人的专属。然而,最近却有消息传出,在医保新规落实之后持医保卡到药店买药时可能会被拒绝提供服务,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据悉,医保局在1月初发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计划在2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指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等服务时,要做到“人证相符”,并核查参保人的有效身份凭证,防止“假冒”!
另外,如果出于特殊情况需要由家属或他人代购药品的,则需要出示本人及被代购人的身份证,且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是处方药,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要核实处方上的使用人与参保人员信息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