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淄博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现已开始缴纳,请参保人结合自身情况及时缴纳,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目前,网上缴费通道已开通,参保人可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选择“灵活就业”社保费缴纳模块,点击进入“医保自主申报”功能,添加和选择缴费人员(可以为他人代缴),进行缴费申报并完成医保费缴纳。
缴费凭证与缴费明细
A: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缴费查询、缴费票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打印;
B:人社、医保部门的渠道进行个人账户明细查询和打印。
据悉,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上年度平均工资公布后次月起,执行新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自2022年起,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布之前(含公布当月),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照上年度公布的平均工资作为医保缴费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公布的次月起,统一按照新公布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医保费缴纳。不再执行之前一律按照当年公布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提前缴纳的需待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差额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