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低保标准提高
从2022年年7月1日开始,厦门将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调整低保标准联动机制。
困难群众救助保证标准将再次提高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原文通告如下:
厦门市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保标准的通告
各区:
经市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保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本文有效期为2年,《厦门市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保标准的通告》(厦民规〔2020〕6号)同时废止。
拓展:
【2022厦门市社保业务暂停办理(6月17日至29日)】
为深入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数字化改,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根据我国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2年6月30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金三社保标准版”),并在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进行停机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15日18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线上线下办理用人单位以及我市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退费申请、社保费补缴、“新生儿秒批”、“出生一件事”和“社保一键通办”等业务。
(二)2022年6月17日24时至2022年6月29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线上线下办理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我市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变更、社保证明开具和个人银行一卡通委托及撤销等业务。
(三)停机切换期间,用人单位通过人社局的就业失业登记系统办理完成就业、失业登记的,视同办理参保、停保手续,7月底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停保后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正式上线金三社保标准版系统,用人单位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及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除社保费申报缴纳之外的各项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通过各办税服务大厅或者下载安装厦门税务APP办理除社保费申报缴纳之外的各项社保业务。7月4日零时起可申报缴纳社保费。“新生儿秒批”和“出生一件事”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原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的“厦门税务掌上办税服务厅社保业务”功能将转至厦门税务APP上办理。厦门税务APP可在“厦门税务门户网站—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模块下载。
三、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系统停机切换时间,提前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二)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全市各办税服务大厅通告等渠道公布的信息。
(三)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缴费人若需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人社、医保部门的线上线下渠道开具。
(四)为保证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市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公布的缴费和方式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区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服务热线。
(五)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各级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停保等业务衔接工作,切实保证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区两级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