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遂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79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即2687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即4164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2491元/月。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2499元/月;失业保险无上限,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2491元/月。
二、遂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2.5元,个人缴2.5元。
三、遂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四川省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100%确定。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268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5970元。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遂宁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确定,即416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