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不会清0。无论是社保还是医保,目前都是累计缴费年限。也就是说,社保或医保在失业时断交了,不会影响之前所交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的余额。
社保和医保断缴后是停保状态。此期间内社保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取不出来,除非是达到一次性支付条件,不然是无法取出的。要么参保人死亡由继承人申领,要么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愿再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放弃和注销账户进行支取。或是放弃国籍出国定居才能支取,一般情况下是取不出来的。
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在医保停缴后,也可以继续使用至用完。但缴费年限还是会存在,待后续重新缴费会将之前的缴费年限累计到一起。但停缴后就不能再享受相关的医疗待遇。
断交后,账户会先封存起来,待重新缴费时,会累计之前缴费年限和社保账户余额。如果是跨地区就业的,在新工作地新开户的,可以将原工作地的社保和医保都转过去累计到一起,也可以在退休前办理。总之就是不要忘记之前的,在退休前最好全部转移到一个参保地,更好的计算退休待遇。
>对于换工作期间社保断交一个月的情况,您不必过于担心。首先,断交一个月对社保累计年限的计算没有影响。当您进入新的用人单位后,可由新单位协助办理续交手续。如果您希望补缴这一个月的费用,也可以由新单位协助或自行前往社保部门办理。>
由新单位续缴:如果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尽快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在转移过程中,需要向新单位提供个人社保账号、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续缴手续。这样,虽然断缴了一个月,但后续的社保缴费记录仍然是连续的。
个人自行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新单位不愿意为其补缴社保费用,个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这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按照要求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保费用。虽然这种方式可能增加个人的经济负担,但能够确保社保的连续性。
按照现行要求,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根据你们的情况:你们是1989年参加工作,2000年下岗,然后自己缴费到2011年6月。你们的缴费年限应该从1989年算到现在,已经超过了15年。当你们达到退休年龄之后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多少与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有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也就相应增高,反之就低。所以我们建议您在缴满15年之后,继续按缴纳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为止。如果您确实有困难无力缴费,等您达到退休年龄时,我们将按您实际的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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