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使用所购房屋(期房)抵押贷款
①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②购房证明:1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首付款单据(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
③还款账户:借款人在放贷银行的1类银行卡。
(二)使用自有持证房屋抵押贷款
①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②购房证明:1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首付款单据(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
③担保材料:抵押房房产证;
④还款账户:借款人在放贷银行的1类银行卡;
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款证明和账户印鉴卡。
(三)使用他人持证房屋抵押贷款
①身份证明: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②购房证明:1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首付款单据(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40%);
③担保材料:抵押房房产证;
④还款账户:借款人在放贷银行的1类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