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郑州公积金“商转公”可以办理了?申请条件、转换方式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郑州住房公积金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开始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准备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市民朋友,自4月30日起即可在“郑好办”APP“统一预约”板块,提前预约排号。
以下为郑州住房公积金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细则:

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且尚未结清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根据通告法定,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已经使用商业贷款在郑州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地和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灵活就业缴存职工。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通告法定,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向商业贷款银行设定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权、居住权登记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2.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无尚未处理的逾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4.具有在法定时间内结清商业贷款的能力。
转公贷款的转换方式?
为了充分支持缴存职工办理商转贷款业务,通告确定了“先还再贷”和“公积金直还”两种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职工可以根据情况使用其中的一种方式:
1.先还再贷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在公积金贷款通过审批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房屋原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在取得房屋抵押权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该方式需要申请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具有流程简单,办理方便,转换周期短的特点,所有商业贷款均可使用该方式转换。
2.公积金直还方式。借款申请人持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取得房屋顺位抵押权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结清商业贷款所需资金与公积金贷款的差额,由借款申请人在结算前另行支付。该方式不需要申请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但需要原贷款银行配合,具有结算要求严格、业务流程相对复杂的特点,仅适用于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