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潮州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公布个人缴存基数上限是多少?如何调整的?
2023年潮州职工本人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公积金缴存工资是怎么调整?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6月26日,潮州住房公积金公布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告,2024年度(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标准。

现就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有关问题如下:
一、调整要求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连续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各为12%,下限各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自行选择。同一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二)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按收付实现制计算基数),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放的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六部分的月平均数(单位及个人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取整)。即: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按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应发数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2023年年初发放金额计算;年度考核奖按2023年期问实发金额计算。工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计算。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新调入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基数)的月平均数。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录用(聘用)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按上述原则比照全年度计算。即: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按全年12个月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同单位同职务职级(岗位)人员2023年年初发放金额计算;年度考核奖按同单位同职务职级(岗位)人员2023年期间实发金额计算。
3、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聘用)的职工,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即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作为缴存基数。
本缴存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如市相关部门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不得高于本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567元。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基数调整,缴存基数最低为1620元、最高为4190元,缴存比例为10%-24%。
三、调整时间和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1日;已签委托扣款协议的单位必须在7月委托扣款日之前完成年度调整。
(二)办理方式:
本次调整工作主要通过公积金网厅线上办理,线上办理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可申请线下办理。
网上自助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未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广东CA受理点办理,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办理手续请浏览广东CA官网,办理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西面附属楼B梯401号(停车场出口附近)
银行网点办理:通过潮州市相关门户网站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厅-通告通告-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材料及表格下载并如实填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及《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清册》(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表格,《调整清册》电子版表格后缀名必须为.xls格式,其他格式将影响系统数据导入,所有电子档资料请以光盘刻录报送),并送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网点办理。
(三)纠错调整或逾期补调:缴存单位已办理了年度调整业务,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办理纠错调整的,或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年度调整期限内办理调整业务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归集个贷科或各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