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及资料,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看查询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法规第十一条“单位必须按法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录用职工,必须自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四、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确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尚未设立个人账户的职工。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取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窗口核验相关材料后办结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的法定的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出具《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回单。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确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有关部门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确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