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一)职工申请(若是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不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单位申请: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福州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有什么条件
根据法规,职工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状态正常并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且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已开通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
届时申请人或单位经办可携带相关材料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就近管理部办理账户异地转入,将异地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转入福州新账户继续缴存(若是网上办理不需要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