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通告首次暂停“商转公”业务了,具体是怎么样?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暂停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这是襄阳市上个月
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后

首次暂停“商转公”业务
自2023年7月3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23年7月3日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审批通过尚未放款的商转公业务,按照审批通过先后时间正常发放;
2023年7月3日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受理未审批的商转公业务,继续依规审批,审批通过后,根据资金调配情况,按照审批通过先后时间予以发放;
按照《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法》法定,在满足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及时恢复受理,并依程序向社会发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