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公积金额度?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郑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是综合测算的,具体如下
(一)贷款比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
(二)贷款额度
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额度上浮20%。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还贷能力认定的法定。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
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我国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行的法定执行。
(五)月还款额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6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或者社保系统记载的工资基数综合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6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者社保系统记载的工资基数综合认定其家庭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