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什么?缴存时间及账户余额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哪些?包括哪些方面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按房产价值计算
根据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情况,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80%,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对于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按还贷能力计算
借款人申请人为单身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月还款能力=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生活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月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生活费)+(借款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生活费)。其中,月生活费为石家庄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贷款额度=月还贷能力÷申请贷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1万元。
三、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余额不包括贷款审批日前12个月内非正常补缴部分,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6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48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四、其他因素的考虑
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及担保情况,贷款额度需要减去所担保、所贷款余额。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需要与家庭住房登记情况合并计算实有房屋套数。对于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贷款额度不超过应还商业贷款剩余额度并保留到万元。对于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参照当地贷款法规执行。具体贷款额度还需以公积金信贷部门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的审批额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