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搭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二、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怎么交
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必须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分中心申请办理。(一)分中心应为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管理账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单位管理账户。(二)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作为单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三)财政拨款单位,其合同制职工需要以单位名义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单位名称+(编外)”名称开户缴存。(四)办理单位开户时应先选择单位对应的“单位经济类型”,再以经济类型选择对应的“单位性质”,以单位性质选择对应的“单位所属行业”。(五)办理职工开户时应完整录入职工婚姻状况、配偶信息、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学历等个人信息。个人自愿缴存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个人申请、专户管理、依规使用的原则,享有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承担同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