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2022年今年调整后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下面同小编来看看。
合肥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2022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15元,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去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2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03元。
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材料法定执行。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会或全体职工会表决通过。
与20221合肥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对比:
缴存比例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本法定暂按两年执行。
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7月1日起,2021年合肥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正式调整,最高缴存额为5808元,较去年增加402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法定进行核定调整。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831元。
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96831÷12×3),即24207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24207×12%)分别为2904元(最高缴存额为5808元,较去年增加4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告)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资料法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和以往不一样,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符合相关法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