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5月27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地区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度全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1384元、月平均工资7615元的标准,核定2022年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每月22845元,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及个人合计不得超过每月5482元。依据《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核定2022年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每月154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及个人合计不得低于每月154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共为全地区2949家缴存单位15.78万名缴存职工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调整后月缴存额增加3986万元。
下一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加快地区住房公积金事业向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发展更稳健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