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到市区市民之家5楼营业部、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专柜或缴存地县(区)管理部办理基数调整手续,提交相关申办资料。
(二)网上办理:单位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按提示办理月缴存额变更手续。
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单位基础信息和缴存职工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处理历史挂账问题,不完善信息或存在历史挂账的将无法进行基数调整。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单位尽可能使用单位网厅办理基数调整和汇缴业务。基数调整业务即时生效,请各单位在办理前确认所需调整的月份。如存在调整之前月份汇缴业务未办结的,应先办结汇缴业务再进行基数调整操作(例如:7月需要基数调整,需把6月汇缴完成后才能办理)。
(三)单位应为所有在职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以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低于社保缴存人数)并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基数调整,中心将对各单位基数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相关法规的单位,将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