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转移接续手续怎么办
根据泰州市公积金中心于2022年6月13日公布的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实施法: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入和异地转出手续。
其中:外地转入本市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转入的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进行办理;
申请转出本市的,将根据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所传递的外省市住房公积中心的转出信息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
职工向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缴存职工或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沿用原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