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5%-12%;
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12%。
》》公积金缴存相关法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拓展:【泰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泰州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相关法规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相关法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并告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