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打印指南
全新版本的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中心自去年上线以来,为全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线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了巨大便利,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
不过,当您在享受网上业务中心便捷服务的同时,有些功能建议大家在确有需要时再使用,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这项功能——自助生成/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如何找到它?
注册并成功登录个人版网上业务中心后,点击“证明材料打印”,就可以看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按钮了。
什么时候使用它?
缴存职工在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非缴存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自己缴存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因此,若您不打算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切勿随意使用该功能。
为何不能随意点击它?
当您进入该功能后,点击“生成”按钮,会弹出对话框,一旦生成该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会自动冻结,冻结后将无法通过网上业务中心、“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在线自助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
误操作后怎么办?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已经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说明情况(必要时还需出具贷款中心未使用该证明的说明),办理个人账户解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