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是多少?2023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从7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我市将开展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
公积金的缴存下限为2022年吉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760元。

2022年吉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
2022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785元,由此确定,吉林市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446.24元(202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22年吉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760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对未按法定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2023年度基数调整采取网上操作为主的方式,具体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直接办理,如遇问题,可联系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确有必要的,可到各分中心窗口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的关系如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法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国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2021年12月国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核定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机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规范后福州市2022年工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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