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是多少?2023年江苏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从7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我市将开展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
公积金的缴存下限为2022年吉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760元。

江苏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
1、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月平均工资高于30800元,以30800元作为缴存基数。
2、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是30871元,因此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0800元。
3、江苏省历年公积金更低缴费基数变化较大,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2910元/月。2022年:2670元/月。2021年:2460元/月。2020年:2300元/月。2019年:2110元/月。2018年:2010元/月。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5%至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法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缴纳的基数是用职工上一年的总工资除以12,也就是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新职工为本人首月工资。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通告调整南通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325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仍按原法定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的关系如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法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国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2021年12月国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核定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机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规范后福州市2022年工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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