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调整方案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有关部门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符合的法规权益。
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

二、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单位和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的法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法规等相关法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68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76元。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9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70元。
各档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见附表。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2.本通告公布前,已完成2024年度基数调整的单位,无需再次办理基数调整。上述单位中,若有填报工资大于2023年度缴存基数上限(36549元)的职工,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单位填报的工资,按2024年度缴存基数自动为该职工重新调整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并通告单位。
3.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