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积金不仅关系到职工的住房问题,还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了许多职工关注的焦点。那么,但有些职工想要放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那好不好?以下是新社通小编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不是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缴纳的。

职工自愿签订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或出具放弃住房公积金声明的,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免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绝对不可以的。
职工不能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权益的同时,也有义务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是其符合的法规权益的一部分。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这一权益。
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虽然具体的公积金法规没有直接提及,但从相关法规和实践中可以确定,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自愿放弃公积金并不影响单位的缴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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